加工点没有相关资质,违法生产经营花生种子,日前,即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查处3处违规经营花生种子加工点。
3月17日,即墨区农业执法人员对该区西乔戈庄村6处花生加工经营点进行执法检查。3月19日对赵戈庄、程戈庄花生加工经营点进行执法检查。两次检查发现,其中有3个加工点存在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花生种子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之规定,随即予以立案。
日前,经过调查取证,即墨区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规花生种子,根据当事人经营货值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种子是农业生产的头道关。即墨区农业执法大队一直把种子的执法监管在重中之重,一经发现,采取零容忍严厉查处,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