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市 >  胶州

重要提醒!今天烟花爆竹一级禁放管控!

2022-08-19 18:54 来源:爱青岛

财神节

不少人希望

通过燃放烟花爆竹讨个好兆头

然而,烟花爆竹带来的污染

严重影响城市环境

在这里

我们想提醒广大市民

胶州市已于2021年1月实施烟花爆竹“禁放令”

请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

若无视禁放规定,将受到处罚


随着8月19日(农历七月二十二)传统的民俗节日“财神节”到来,燃放烟花爆竹进入高发期,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22年财神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胶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胶政发〔2020〕93号)》,胶州市公安局将于当日实行一级禁放管控,加强全市禁放区域、禁放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胶州公安提醒 ; ; ;
; ; ;

01 ; ; ;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 ; ;

原北外环—广州北路—中储路—新疆路—柳州路—扬州西路—梧州路—香港路—广州南路—科苑路(规划中)—国道204—南外环(惜苑路)—胶马路—尚德大道—黄河路及西向延长线—生态大道—跃进河河道—胶州湾高速—洋河河道—生态大道—黑龙江路—交大大道—营旧路—大沽河右岸—兰州东路—站前大道—国道204—海尔大道—原北外环形成的闭合区域。

02 ; ; ; ; ;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处罚

; ; ; ; ;

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胶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胶政发〔2020〕93号)》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责令停止燃放,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3 ; ; ;

举报方式

; ; ;

鼓励社会公众踊跃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举报电话:110。

; ;
微信图片; ; ;

微信图片

;;今晚,胶州市公安局将部署警力,加强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值守,及时制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规行为,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顶格处罚,确保财神节期间我市实现烟花爆竹“零燃放”。




; ; ; ;

禁燃禁放 你我有责


; ; ; ;

少一点烦躁多一点安宁

少一点污染多一点清新

少一点危险多一点安全

对燃放烟花爆竹坚决说NO

从我做起 共建美好家园



相关新闻
平台集群 : 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 - 爱青岛手机客户端 - 爱青岛新媒体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