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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栽在莱西公安手里我心服口服” ——威海一男子流窜莱西盗窃被抓获

2020-12-24 16:08 来源:爱青岛

  一名威海籍男子流窜至莱西,采取砸车玻璃的方式盗窃车内财物,莱西警方将其抓获后竟百般抵赖,然而当民警将其作案过程一一描述后,其无奈得说道:“栽在你们莱西公安手里我心服口服,我全部交待。”

  2020年12月15日上午,莱西市公安局青岛路派出所连续接到同一小区的多名市民报警:他们前一夜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玻璃被砸,车内的财物被盗。

  对于辖区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发过类似案件的青岛路派出所来说,这无疑给他们来了一个响亮的警报,对此,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对案件展开侦查。民警通过调取案发现场周边大量视频监控发现,在凌晨2时许,有一名可疑男子曾出现在现场附近,但在随后的几个小时却再没有他的身影,后民警又扩大追踪范围,结果发现这名可疑男子于凌晨5时30分许离开案发小区,并且其在前一天下午还曾到过小区附近,民警判断这名狡猾的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民警便重点围绕该男子的行踪展开调查,经过连续几日的追踪调查,12月18日,警方掌握了该男子作案前后的全部活动轨迹后,于上午10时许在青岛市区成功将其抓获。

  经审查,这名男子系威海市人姚某某(44岁),之前曾因盗窃已先后三次被判处过有期徒刑。面对民警的询问,姚某某自侍有过三次盗窃前科、作案手段“高明”,因此对其盗窃行为百般抵赖、拒不供认,然而早已掌握充分证据的民警胸有成竹,在将其整个踩点、伪装、作案、逃匿过程一一道出后,姚某某感慨说:“我自以为整个作案过程非常严密,公安不可能找到我,没想到你们能够调查的这么清楚,栽在你们莱西公安手里我心服口服,我全部交待。”

  据姚某某交待:2020年12月14下午,其驾车来到莱西市进行踩点,并于当晚着手实施作案,先后采取砸车玻璃的方式盗窃作案4起,共窃得现金和商场购物卡总价值约1万余元,期间为逃避警方追踪还专门进行了伪装,在作案得手后又故意躲在案发现场几个小时后才离开,然而其精心设计的作案过程却被民警查得一清二楚,迫使他不得不交待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目前,警方已成功追回2200余元现金和部分商场购物卡。姚某某因涉嫌盗窃已被莱西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年终岁末是侵财类案件多发时期,为切实提高市民防范意识,减少和避免财产受到损失,莱西警方根据多年来所破获的砸车玻璃盗窃案件,总结出了此类案件的特点:

  1.发案时间不固定,凌晨居多。犯罪嫌疑人一般趁车主对车辆缺乏有效控制或无人关注时机砸毁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有时也会利用人、车交织密集时便于作案后逃跑的条件,大胆地实施盗窃活动。

  2.发案地点多集中在居民小区、酒店门口、主次干道路边以及各类商业服务场所门口等地。

  3.作案对象均为有明显财物存放的车辆。一些车主图方便将财物存放在车内,殊不知,正是发现了您存放的财物,才使犯罪分子锁定作案目标。

  4.作案手段野蛮。犯罪分子在实施盗窃过程中,多用砖头等硬物砸碎副驾驶玻璃,或用铁丝、螺丝刀等撬拉门锁,随后拎走车内包或其它财物。不仅使您的财物受到损失,也会使您的爱车也会面目全非,伤痕累累。

  对此,莱西警方特别提醒:广大车主要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外出办事或过夜时应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人员看管、安防措施严密的停车场等地点停放,切忌乱停乱放;别将汽车当成保险箱,切忌将皮包现金等贵重物品随意放置在机动车后座、后备箱等处,以免犯罪分子见“财”起意,给财物车辆造成损失;同时,如果遇到可疑情况,要立即拨打110报警,以便警方快速破案挽回损失。

  通讯员:宋学友、史本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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