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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人社局劳动监察局多措并举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落到实处

2020-09-16 14:50 来源:爱青岛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决定给予你单位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请你单位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区人社局下属劳动监察局工作人员赵金斌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递到当事人手中说。

  “我们接受处罚,一定按时支付欠发工资。”工地的项目经理拿着行政处罚决定书,忙不迭的说道。

  每年中秋将近,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就成了“热点”。而在今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出台,劳动监察局深挖欠薪根源,严格执法,无疑将往年的“热点”有效遏制,确保全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地落实,让每一位农民工绽放笑容。

  搞好宣传培训,打好“主动仗”

  “张工你好,省监管平台上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有预警去哪能消除?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24小时预警自动消除。但农民工银行卡号填错了工资发放不成功怎么办?”在区劳动监察局组织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培训会上,台上台下交流热烈。

  政策知晓是关键。为搞好条例的培训宣传工作,区劳动监察局坚持“部署+培训”同步走、“普及+重点”共推进、“线上+线下”齐发力,组成“人社专家团”深入项目工地,开展条例宣传。截至目前,区劳动监察局先后举办4场大型联合宣传活动,深入84个在建项目工地,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这一轮“主动仗”,充分提高了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和政策知晓率。

  深挖欠薪根源,建立“担保仓”

  2020年8月,区劳动监察局执法人员发现某项目施工单位欠发农民工6月份工资,立即到现场核实情况。而项目施工方却说,建设方没按时拨付人工费经联系建设方,确认情况属实。区劳动监察局立即约谈了建设方负责人,向建设方下达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法律文书。

  “责令你单位7月10日前,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担保。”现场,区劳动监察局给建设单位立即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建设单位按时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并向施工单位拨付了人工费,及时足额发放了农民工工资。

  采用经济手段约束建设单位向施工承包企业提供相应的支付担保,建立资金“担保仓”,等于抓住了建设单位的“钱绳子”,从源头上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半年多,区劳动监察局采取微信群调度、电话询问进度、施工现场督导等方式,对10家项目经理进行约谈,对45个项目进行现场督导,对22个施工单位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数量明显少于往年。“担保仓”的建立,切实维护好建筑施工企业和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拓展维权渠道,开辟“绿通道”

  项目工地门口的醒目位置,都矗立着一块维权信息告示牌,对建设主管部门、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等维权渠道进行公示,对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进行明确。

  “以前我们要维权,需要到处查电话,而现在人社部门统一规范的维权信息告示牌啥电话都有了”项目工地前,农民工朋友许超在告示牌前说道。

  按照条例规定,项目工地要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区劳动监察局为实现“零接触、云维权”的目标,还通过局门户网站、二维码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手段拓展维权渠道,开辟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确保劳资隐患发现在一线,矛盾问题解决在现场,真正做到“职工有所盼,监察马上办”,确保了全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通讯员:孙广田 刘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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