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挂牌电动自行车禁止上道路行驶实施第一天,李沧交警现场处罚开出了首张罚单,驾驶人被处以罚款20元。
询问过程中,驾驶人孙先生表示,并不知道相关规定,会立即整改。
交警提示,9月1日后,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否则将处以20元罚款的处罚。
青岛新闻广播融媒记者:王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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