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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台东步行街百货店持刀抢劫,潜逃4年落入法网

2020-06-17 15:24 来源:爱青岛

  近日,公安市北分局台东派出所根据线索深挖细查,抓获一名4年前在辖区内实施抢劫嫌疑人刘某某(男,28岁,本市人),为打击违法犯罪,净化社会环境做出贡献。

  2016年7月20日0时15分许,市北区台东三路一百货店经营者高女士来台东派出所报案称:2016年7月20日0时许,该在店内值班,一男青年进入店内先是询问店内是否招聘员工,在该表示不招聘员工后,对方突然用一把小水果刀对其进行恐吓并实施抢劫,该男子共抢走现金7000元和一部oppor7手机后逃离现场。

  接警后,台东所民警迅速展开工作,根据监控录像追踪至黄岛区,后失去嫌疑人踪迹。因案发突然,且嫌疑人具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案件就此失去有价值线索。但民警没有放弃对此案的侦查,4年内在工作中始终注意挖掘案件相关线索,不放过任何有可能的蛛丝马迹。2020年6月初,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一打工男子体貌特征与四年前抢劫案嫌疑人特征极为相似,遂展开深入调查,外围采集影像资料组织当年受害人进行辨认。受害人对当初被抢劫的细节记忆犹新,一看之下立即确定该男子正是犯罪嫌疑人。6月12日15时许,办案民警追踪该男子行踪轨迹,在城阳区某商务宾馆将该男子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男,28岁,青岛市黄岛区人。该到案后供称:该于2016年7月19日到青岛找工作未果后,遂产生抢劫的念头。案发当夜,该在台东三路81号门前椅子上休息时,发现该店处在营业,遂产生了抢劫该店的念头。刘某某进入该店内,先是询问店内是否招聘员工,并伺机观察环境,期间发现店内只有一名女性高女士,遂持随身携带的小水果刀对高女士实施了抢劫,得手后逃离现场,到外地躲藏逃避追查,却没想到最近刚回到市北不久,就被发现并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被市北分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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