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财富,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主体,失去森林的庇护,人类将无法生存。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规定,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我市森林防火期,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火期未经审批,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违反《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用火行为,将依法追究用火者的法律责任。
五一假期将至,也意味着全区进入了森林火灾高发、频发的关键时期。因此,为了您的人身安全和家庭幸福,为了全区的生态安全,我们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节日期间务必遵守新区森林防火有关规定,切勿携带火种进山,切忌野外用火!号召全区人民携起手来,保护秀美新区、保护我们大家籍以安身立命的森林资源、绿色家园!
祝福全区人民假期愉快、阖家欢乐、工作顺利、幸福安康!
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