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推动辖区禁毒工作,兴隆路派出所利用日常工作和巡逻走访方式,深入辖区进行逐一摸排,共铲除罂粟20株。
2020年4月24日,兴隆路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走访时,发现多个小区一楼窗前空地隐蔽处有多株罂粟,民警随即上前清查铲除,并对周边进行了细致搜寻,累计铲除罂粟20株。经过民警教育,种植罂粟的胡女士意识到种植的危害性,积极配合民警铲除自己的罂粟。
铲除活动中,民警对附近居民进行了禁毒普法教育,告知居民,罂粟虽然是观赏性极高的植物,但由于它是毒品的原植物,危害性巨大,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由公安机关处15日一下拘留,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非法种植3000株以上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今后民警将继续加大清查力度,尤其是辖区隐蔽地区的搜索,确保社区内毒品原植物“零种植”,毒品“零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