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私家车越来越多。很多车主为了方便,把贵重物品或现金留置车内,殊不知,这样会给不法分子提供可趁之机。近日,城阳公安分局在胶州公安的支持配合下,破获了一起盗窃车内财物案。
2020年3月21日,一名市民报警称其停放在机场附近某停车场的黑色轿车内被盗现金一万余元及银行卡等物品。接到报警后,城阳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刑警大队、网警大队、流亭派出所精干民警组成的专案组,合成作战,做好现场勘查与线索排查,全力开展案件的侦破工作,争取快速破案,挽回群众损失,依法严惩犯罪分子。
据受害人反映被盗车辆是3月8日停放在停车场,直到3月21日发现被盗,时间跨度长达13天。民警经比对调取的监控录像和深入走访调查,确定案发时间为3月17日上午11时许,并初步获取嫌疑人体貌特征。受害人称其手机近期经常接收到其被盗银行卡在银行ATM机输错密码的短信,民警及时调取银行ATM机监控。因疫情期间嫌疑人始终佩戴口罩,无法获取嫌疑人清晰的面部特征,所以通过调取视频监控追踪发现嫌疑人身份或者住处成为案件侦破的关键。民警通过调取、筛选嫌疑人逃离方向的130余处视频监控,最终锁定嫌疑人在胶州的暂住地。
经工作,4月7日民警发现嫌疑人已回到暂住地,为了防止打草惊蛇,引起嫌疑人警觉并销毁赃物和作案工具,专案组遂决定在楼下开展守候工作,经过连续8个小时的守候,最终在楼下将欲外出的嫌疑人抓获,在其暂住处缴获作案使用的开锁工具两把。
经审查,嫌疑人杨某某(男,51岁,山东省临沂市人)如实供述了今年3月份以来,因生活拮据、好逸恶劳,从网上购买汽车开锁工具,先后窜至烟台市、胶州市、黄岛区、城阳区盗窃车内财物7起,涉案价值3万余元的犯罪事实。目前,嫌疑人杨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民警提醒:车辆尽量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若附近无停车场,则尽量停放在可视或者监控范围之内;车内不要存放手提包、现金以及其他贵重物品,离开车辆时检查一下车窗是否关好、锁紧,切实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一经发现可疑人员,立即与公安机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