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市北分局水清沟派出所在分局刑侦部门的大力协助下,成功抓获涉嫌盗窃电动车的犯罪嫌疑人刘某、侯某某。
3月5日上午,市民张女士到水清沟派出所报案称:其停放在河清路附近的电动车被盗。据张女士回忆:4日夜,自己将电瓶车(价值人民币2699元)停放在院内,一时大意忘了锁车。等5日早晨下楼查看时,发现车被盗。同时,市民王先生也来所报案称电动车被盗。二人电动车被盗地点相近,手段相似,民警分析,应该是同一人所为,遂并案侦查。民警调取案发周边所有监控,经过10多小时的认真查看,终于在画面内发现:3月4日晚21时,一男一女出现在案发现场,其中男子在四周放风观望,而女子上车将电动车骑走。过了一会,二人又返回现场,由女子望风,男子将现场另外一辆电动车也盗走。盗窃得手后,二人沿河清路向北逃跑。
根据案犯的作案特点,在分局刑侦部门大力协助下,民警沿线追击,最终发现二人落脚点为城阳区湘潭路附近。3月20日,民警在其落脚点经长时间守候,最终将二人抓获,当场缴获一辆被盗电动车。
经审查,盗窃嫌疑人刘某(女,36岁,四川人)和侯某某(男,35岁,四川人)系朋友关系。两人自2008年来青后,一直在打零工无固定职业。3月4日晚,该二人沿河清路闲逛时,刘某发现路边停靠的一辆电动车样式好看,便心生喜爱,上前骑在上面时,意外发现电动车竟然没有上锁,于是心生盗窃歹念,便让侯某某望风,该将电动车盗走。二人得手离开现场后,侯某某觉得刘某“白赚”一辆电动车,而自己给望风却一无所获,感觉自己吃亏了。经“推心置腹”交谈商议后,二人又返回案发现场,这次由刘某望风,协助侯某某将另外一辆电动车盗走,二人此次都有“收获”便双双逃离现场。经查,该二人将其中一辆电动车已变卖,赃款已挥霍。
目前,盗窃嫌疑人刘某、侯某某被市北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