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崂山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对香港东路、海口路、麦岛路、同安路、仙霞岭路等多家餐饮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8家餐饮单位予以责令整改和口头告知。
近期,共对辖区109余家餐饮企业进行了检查,对其中1家未安装燃气警报器、7家未设置废弃口罩收集专用容器的餐饮单位分别予以责令整改和口头告知,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及时向餐饮企业传递疫情政策信息、提供合理化建议并予以专业指导和支持,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
据了解,为持续深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结合“三步式”执法工作要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员突击队对餐饮服务业和生活垃圾处置保障组全力以赴做好全区范围内餐饮经营单位复工后的燃气安全使用、油烟排放、生活垃圾分类、废弃口罩处置等执法巡查、督导检查工作。同时根据餐饮行业用餐高峰的周末时段,加大对复工后的餐饮单位燃气安全使用、油烟排放、生活垃圾分类、废弃口罩处置等开展执法巡查、检查。
下一步,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会同街道执法中队全面落实餐饮单位复工后的执法检查工作。
通讯员:鞠欣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