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原告xx与被告xx一案,经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通过微信在线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本案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应该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听清楚了没有?
原告:听清。
被告:听清。
法官:本案是特殊时期采用新方法解决,调解书我会按照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地址邮寄给你们,请注意查收。疫情期间,提醒大家做好个人防护,出门带好口罩。
这样的对话,每天都要在黄岛法院速裁法官的微信里出现,通过微信群聊、视频“隔空对话”方式开庭、调解案件,已经在速裁团队成为常态。抗“疫”特殊时期,积极运用微信办案新方式,法官开庭不误、速裁速度不减,速裁法官正用他们的速度与温度,传递着黄岛法院的责任与担当。
合同纠纷案件,当场“微信”调解结案
借款合同速裁团队法官安丰琦手头有多起合同纠纷案件,案件事实相对清楚,为了彻底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尽快维护合法权益,安丰琦主动协商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经过电话沟通后,得知双方均有调解的意愿,法官主动提出与他们建立微信群聊,并且在微信群里双方围绕案件的争议充分阐述观点。最后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官通过微信将调解协议的内容交予双方确认,多起此类案件均得到圆满化解。在微信上,当事人也对法官网上办公的工作态度和效率给予了充分肯定和感谢。
劳动争议案件,利用“微信”完成证据交换
劳动争议速裁团队法官鲍广平原定于2月3日开庭审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主张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请求支付加班费。但受疫情影响,当事人无法到法院参与庭审,眼看原本排期的庭审被迫延期,为及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鲍广平提议可以利用微信的方式进行庭审。经过与双方耐心的沟通和协调,双方都予以认可,在法官的指导下,这起案件通过微信方式完成了证据交换等庭审程序,并将于近期作出判决。
1月29日,黄岛法院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审判执行工作的公告》,法官可以通过互联网法庭等新型审判方式进行调解、庭审,不需要当事人到现场就能解决纠纷,办案法官组织原定于年后开庭的案件进行“微信开庭”,开启特殊时期的“指尖诉讼”,畅通了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的维权渠道,为当事人提供了安全、便捷、灵活的司法服务,减少了人员出行和聚集,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截止到2月11日,黄岛法院12368热线平台接听95人次,速裁团队共通过微信方式开庭20件,调解成功5件,判决1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