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做好市南区“元旦”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市南警方成立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全员上岗深入沿海一线、景区、社区、商户和沿街各单位,对禁放区域进行全覆盖、拉网式巡查。
车巡、步巡维护碧海蓝天
沿海一线巡查管控保平安
“警察蓝”护卫“青岛蓝”
全警进辖区开展禁放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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